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量刑还能不能再争取?
认罪认罚不等于辩护结束。围绕自首、从犯、退赃退赔、谅解等情节补充材料,量刑建议仍有调整空间。
认罪认罚不等于「辩护结束」
不少当事人认为,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量刑就「板上钉钉」了。实际上,具结书确定的只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,法院仍需独立审查事实、证据与情节,量刑建议并非不可调整。
律师还能从哪些角度争取
- 复核量刑建议的事实基础:主从犯认定、涉案数额、次数等基础事实如有出入,量刑建议就应当相应调整;
- 补充从宽情节材料:自首、坦白、立功、从犯、退赃退赔、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情节,是否被完整评价;
- 庭审阶段的从宽表达:通过庭审发问与辩论,把悔罪表现与从宽情节讲清楚,争取法庭在建议幅度内从轻或调整建议。
办案体会
在我承办的多起案件中,当事人虽已认罪认罚,但通过系统梳理从犯地位、自首经过与退赃情况,仍获得了缓刑或更轻的量刑结果。关键在于:把每一个从宽情节都用证据讲扎实。
提示:本文为普法内容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处理请以承办律师的正式意见为准。
本站内容属普法与经验分享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。个案结果因事实与证据不同而异,具体法律问题请另行咨询。